金管會在今年3月14日宣布,自即日起台灣投資人可以透過券商以複委託的方式,投資大陸政府或企業在香港上市的有價證券(也就是H股或稱國企股)。到底什麼是複委託呢?又有哪些事項是必須注意的,以下將為大家進行解說。

複委託一般是用在買賣國外有價證券,目前台灣投資人如果想要買賣在外國交易所上市的股票,是沒有辦法直接購買的,必須透過券商幫忙到國外下單,才能夠進行國外股票的買賣交易。比如說你現在想要買進一張在美國上市的蘋果公司股票,你就必須透過國內有在辦理複委託業務的券商,委託他們幫你下單買賣,國內券商接受你的委託之後,他們必須再向外國交易所的券商進行掛單交易,由於是經過國內券商以及國外券商的兩次委託動作,因此這樣的委託方式就叫做複委託。

但是這邊須注意的是,由於是以券商的名義去幫你去下單,因此這張股票是掛在券商名下的帳戶,也就是說,客戶的名字並未登記在公司的股東名冊上。這種架構有點類似目前我們透過銀行買賣海外基金,基金公司只認銀行一個戶頭,至於銀行客戶各自的帳戶,則交由銀行自行管理。

目前可以進行複委託帳戶的商品,除了外國股票外,還包括了基金與債券,交易所則有美國、日本、香港、韓國、新加坡等國家,過去主要以美國市場的複委託業務為主,最近幾年港股複委託業務也開始受到投資人的矚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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