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轉換公司債的定義:

可轉換公司債係公司所發行的有價證券(債券),為直接向投資者籌措長期資金的一種金融工具,發行公司依發行時所訂定的發行條件,定期支付一定的利息予投資者,並附有可轉換為普通股的權利,持有此種公司債券之投資者,得在當轉換為普通股的報酬率高於公司債可領取的利息時,於特定的期間內,依事先約定的轉換比率或轉換價格,將此公司債轉換為發行公司之普通股股票,以獲取更高的報酬率,但若未行使轉換權的投資者,則發行公司於到期時依發行條件償還本金及補償利息。

可轉換公司債的特性:

(1)結合債權與股權的債券 
轉換公司債市價下跌時,投資人仍可領取固定收益及保有本金的好處;若股票市場表現不錯時,可轉換為普通股股票,獲取資本利得。

(2)債權保障與一般公司債相同,償還本金及債息的順位高於普通股股權。

(3)擁有轉換為普通股股票的權利,享受股票上漲的資本利得
當發行公司之普通股股價上漲時,投資人可放棄領取固定收益的權利,將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股票,於股票市場上賣出,賺取資本利得。

(4)轉換價格會隨著公司配股而向下調整,同樣達到參加除權的作用。

(5)市場流通性較普通股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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